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

103.11.02我們是神的兒女、是「配得的尊崇」

     今天顏牧師用路加福音15:21-24節來分享,「21 兒子說、父親、我得罪了天、又得罪了你.從今以後、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、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.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.把鞋穿在他腳上.24 因為我這個兒子、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。他們就快樂起來。」
這是一個浪子回頭的故事,這個兒子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之後回到父親的面前,覺得很不配到爸爸的面前,但是這位父親卻吩咐僕人把最好的為這個兒子預備,就好比我們與神的關係一樣,我們常常會犯錯覺得自己不配到神的面前,但是神是憐憫的神,我們是神的兒女是配得到神的面前的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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